意外怀孕错过了适合做人流的时间,则只能做引产手术。有些女性却不是主观原因上不想生宝宝,而是身体情况不允许。有哪些孕妇不适合继续妊娠,需要做引产呢?哈尔滨玛丽亚妇产医院妇科专家做了解析:
一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小便排出蛋白等。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二、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三、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,也需立即引产。
四、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分娩。
五、胎儿情况不宜继续。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应立即引产,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六、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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